2008年04月07日
在住家的附近,在工作的附近,在常到的那個餐廳,那個商場,可能是因為地域的範限,也可能是因為緣份,我們總會和某些人再一次碰面。
呀,抱歉,緣份這兩個字說起來會有了一點曖昧,始終我們還是只喜歡與自己喜歡的人相遇到相愛的那一場戀愛裡才會加上緣份二字。
人,其實並不會在第一個相遇中就會記著對方,除非那人做了一些很奇特的舉動,或是衣著穿得很稀奇古怪。不然,我們可能要多再幾次的碰面,才開始對別人有了點點記憶。然後,我們也許只是每天相見而不相知,也許會成為朋友,更大的情況是我們都假裝不知道對方的存在,自顧自的活在自己的圈子裡,河水永遠也犯不著要碰井水。
轉換了新的工作不經不覺已有整整兩個月了。從以前每天乘火車再轉小巴的一小時行程,到現在乘地下鐵只需十五六分鐘的時間,這無疑是一件較為賞心樂事。
雖然地下鐵和火車已經合拼了,可是治華還是覺得乘地下鐵較火車愉快。早上七時三十分,人流並不算太多,剛剛躲過了絕大多數中小學生上課的時間,卻還未到朝九晚五上班族的擠車高峰,在太子站往調景嶺方向的月台,人數是寥寥可數的。
人不太多,也沒有陽光直射的露出月台。治華高高興興的那出了自己的掌上電腦在把玩。玩些小遊戲吧?還是閱讀那只看了一半的偵探小說呢?治華心裡在盤算著。
地鐵的班次很準時,月台上吊著的大鐘剛巧踏在七時三十分的一刻,兩盞耀眼的光芒已經穿破了黑暗,穿透了幕門的琉璃,從高速直到靜止,整個動作都看在治華的眼裡。
他站在的是月台的車尾處。他每天都喜歡在車尾上車。一來車頭車尾的確較少乘客,從油麻地站開出到太子站,想有座位的話這是聰明的做法。當然治華還只是二十來歲,短短的十來分鐘車程他還是可以站得過去的。
可能只是習慣,每天治華都是選車尾上車的。
上了列車,治華看四處張望,列車很空,乘客也很少,坐在最近車尾的仍然是那一位老伯伯,他身旁還有應該是他太太的一位老婆婆。一對老夫老妻,每天準時的乘上這班列車,治華猜想,他們應該是一對長情的老人家,因為某些緣故搬離了舊居,可是為了與老街坊聚聚,他們每天就是這樣乘列車回去舊居的地方,找老朋友上茶樓去。
對面的一排座位也坐了一個十來歲的女孩子,猜想她應該是大學生來的,手裡總是提著數本厚厚的筆記,也總是在那有兩家大學的九龍塘站下車。治華相信自己雖然沒有福爾摩斯那樣觀人於微的精明,這猜也斷不是瞎猜的。還有一個人,是治華最覺深刻的。還有一個體形很胖的男子佔據著一角,總是把弄著一部看起來價值不菲的數碼單鏡反光機,看他有點疲態的樣子,每每將頭倚在排座盡頭的玻璃上,似乎是一位捱通宵班的記者。
對面的座排,還有一個人,好叫治華印象深刻的。
她,總是拿著一本英文小說,垂下頭埋首地閱讀,每天如是。她閱讀的速度看來很快,大約兩三天就會換了一本新的書籍。怎樣說呢?治華心裡覺得有點不好意思,治華知道自己心裡不是因她外表而喜歡她那樣膚淺的傾慕,可是,不知何故有著一份頗特別的感覺。治華通常是坐在老伯伯和老婆婆那一排的,剛巧是與她面對面的。好幾次,他曾想過好不好坐到她的身旁,也可以好好地“八卦“一下她看的書籍的內容,可是一個男孩子忽然坐在那女大學生和她的中間,感覺怪不意思的,弄不好給人家誤會自己是色狼的話,情況可能更糟。
這列車的最尾一卡很是奇怪,乘客本來就不多,而這幾位乘客卻又出奇地準時,好多時候這群人就是重遇再重遇的在這一班七時三十分的列車上。
今天,她向治華打了一個招呼。
對呢!治華傻呼呼的也點了點頭,幾乎忘了上星期五發生的事。

(1)
天
re
have a nice 星期六!!!!!
从前的邻居就是这样,儿女应该说是很孝顺他们,让他们住进了圆方楼上那些豪宅而搬离我们那旧区。可是老人家就是习惯这里的环境人物配套,所以常常看到他们回来逛超市呢。